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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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3-09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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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9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好第一步的关键之年。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部署要求,加强立法保障、提升执法能力、增强普法实效、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责任机制

压紧压实党政领导第一责任。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党组牵头落实学法制度,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及时部署、过问、协调、督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工作要点和年度述职,有力推动了各项任务落实。

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晋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各项任务。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行对新录用的国家工作人员入职法律培训和新任命的科级领导进行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

切实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性。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推动全民普法新格局。

二、健全完善机制 认真落实三项制度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强化事前公开: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行政处罚230项、行政强制20项)、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抽查事项7项和联合抽查事项3项进行全面梳理,均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规范事中公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调查处理案件中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农业行政执法证件,并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执法标志。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加强事后公开: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双随机监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上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均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双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在执法活动中能够做到收集和保存证据,体现了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抽查全市农业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甄选11件参加省农业农村厅案卷评审,其中4件案卷获得省级优秀案卷,优秀案卷中继续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报送参加评选。

    结合农业工作特点,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各环节记录内容,按照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全面、准确、及时记录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确保执法活动全过程有执法文书记录。同时按照市司法部门要求,制定音像记录规则,明确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和监督管理等要求。

(三)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专业性强、业务要求高,我局在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成立了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严格贯彻落实《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章程》。在法制部门开展审核的基础上,借力“外脑”提高审核水平,将业务主管部门、法律顾问、机关纪委相关人员纳入法制审核委员会,进一步提高法制审核质量,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三、开好局起好步 持续加大普法力度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根据《2021年晋中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三农”中心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制度先行,完善普法工作体系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把普法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有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本局及系统各单位开展普法工作。制定《晋中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相关单位及科室普法工作责任及工作重点,并及时将清单向社会公布。完备的工作体系,确保了普法工作的进行能够条理清楚,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全员参与,学法用法齐头并进

一是强化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普法培训。举办法治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制定并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双周”学习制度》。拓宽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培训方式,采用网络培训方式,加上传统形式的上岗培训和在岗业务培训,“线上+线下”培训确保本局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长。

二是全局工作人员普法。局微信群开设“天天学法”专栏,全年共推送涉及《乡村振兴法》、农村宅基地、《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学法信息56条,受众12420人次。同时每周开设“普法讲堂”,全局各科站法律骨干和相关工作人员参与普法学习。

三是面向群众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普法核心的“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主题宣传活动、以《民法典》为普法核心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活动和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普法核心的“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农业农村系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各项普法活动,推动法律法规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是针对全市工作人员举办培训班。今年晋中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全市饲料兽药规范化管理培训班”“2021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班”“全市官方兽医规范化管理培训班”“2021年全市‘三品’检查员、监管员和企业内检员培训班”“农村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会”等涉及农业各方面法律法规的解读培训,增强全市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三)创新形式,多元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建立单位以案释法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布真实典型案例。针对执法人员举办法律讲座对农业农村领域易发多发案件,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为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查找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挥警醒及警示作用。

二是充分结合执法、管理、服务等多个环节,向工作对象、基层群众广泛宣传涉农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措施。以执法活动为契机,在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根据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效果。使广大生产经营者增强了守法经营意识,自觉守法,主动学法,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各项工作,有效维护了晋中市涉农领域的生产秩序。

三是结合每年中国农民丰收节、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科技、放心农资、农业机械“三下乡”等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四是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和《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的契机,乘新法颁布东风扬普法宣传之帆,扩大农业农村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是积极参与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的普法节目、专栏的拍摄制作,依托单位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开展普法,在单位窗口岗位及电子显示屏等对外服务平台开设法治宣传内容,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的效果。

四、依法全面履职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

按照《关于印发晋中市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双随机组字〔2021〕4号)文件要求,研究确定涉农市场主体监管职责,明确市场主体监管范围,厘清农业部门监管职责,逐步建立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不断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今年通过双随机系统完成11项抽查任务、共抽检涉农企业75家,其中和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10家。

(二)“互联管+监管”工作落实

成立晋中市农业农村局“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组,印发《晋中市农业农村局“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门监管职责》,全局范围内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创建“互联网+监管”平台账号64个,“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共录入150条检查信息。

(三)开展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畜禽屠宰企业“四查四整治一打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规范屠宰行业秩序,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开展“2021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针对“三品一标”农产品企业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确保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检查行动,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继续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深度。认真剖析并解决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划转率和到位率低的原因,严格按照省厅的时间节点完成人员划转。二是加大涉农案件的查办力度。正确处理好综合执法和行业监管、全面领域“破题”和重点领域攻关、日常执法和集中整治执法的关系,全面提高办案率。三是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办案能力。落实《晋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打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2021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526人次,整顿市场14次,检查企业1268个,立案102个,其中一般程序案件97个、简易程序案件5个。涉案金额27.23万元,罚款金额43.99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631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0.1828万元。

(五)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围绕社会关注、农民群众关心的领域和问题,确定农村土地仲裁工作为我局法治惠民工作重点,以切实解决辖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为目的,切实帮助农民树立法治意识、解决农民实际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土地矛盾纠纷。

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连续数年聘请山西鼎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单位法律顾问,协助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其法律参谋、顾问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机关发文流程,采取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双把关”模式,做到审核范围、审核期限、审核时限、审核内容、审核方式、审核责任六个“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请局党组会审议或报请局领导审签。在全局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2021年共审核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涉及有机旱作农业行动方案、产业发展等规范性文件5份,未发现问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7份,及时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委办。

六、存在问题

(一)普法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普法工作是一项循序渐进的长期性工作,没有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措施不够有力,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二是普法工作缺乏创新意识,仍停留在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形式,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大。三是宣传载体仍需不断创新,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运用得不够快捷高效,制作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法治产品不够丰富,与群众的互动性不够,农村主题法治场所建设及法治文化阵地的规模、覆盖仍需继续提升。

(二)学法用法氛围不够浓厚

一部分同志存在着重业务学习、重技术学习、轻法律法规学习的情况,工作人员对机关内部学法普法活动参与度低,学法兴趣不浓。

七、下一步工作规划

(一)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全面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晋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省、市各项任务。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

(二)继续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一是加大单位职工普法力度和普法实效,按照《普法清单》的职责,继续开展“普法讲堂”,提高“普法讲堂”学法普法质量。二是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普法,结合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开展面向农民群众的普法活动,重点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

(三)认真落实“三项制度”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执法流程,保证执法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信息网上录入和“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的应用等工作。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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