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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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2017-00084 发布机构: 农委
生效日期: 2015-06-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下发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农委、晋中开发区农发局:


省财政今年安排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已经下达,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省农业厅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省农业厅相关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指导意见,我委对2015年省财政安排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制定了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请各县接文后,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尽快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总体思路

以农业转型跨越增效和农民增收为首要任务,围绕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及重点,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开发、安全可持续发展”的思路,选准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各类资金,加大持续投资力度,重点扶持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增强农业发展后劲,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区域骨干性、示范引导性项目。


二、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由县农委(畜牧、果业、农经)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2、各县农牧主管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本着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保质保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对所申报项目及内容负责。

3、各县农牧主管部门申报项目时要严格把关,不得超出项目规定的申报范围,超过的不予受理。在组织项目申报时,不得将同一实施主体或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4、市农委统一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筛选和择优,对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和项目实施方案不具体、不完备的,不予安排。对弄虚作假的项目列入项目申报黑名单。

5、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推进与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县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厅“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推进与监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材料要求与其它项目一致。

6、申报材料要求:

 (1)各申报县农牧主管部门申报项目文件一式3份。

 (2)项目单位编制的《2015年***项目实施方案》一式3份(具体格式附后),电子文档2套,并附申报条件规定的有关附件原件或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部分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文字统一用word文档、表格统一用excel,A4纸打印装订,不得使用塑料封皮。

 (3)上述项目申报材料报市农委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中心,所有申报材料要求通过邮局邮寄,原则上不接收亲自送达的材料。

7、申报时间:2015年6月21日下午6时之前报送(以特快传递邮戳为准),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中都北路112号

邮箱地址:jzkfzx@126.com

8、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已在“晋商农网”网站向全市公开发布,敬请各县查询。

查询方式:登录“晋商农网”网站(http://www.jsnw.gov.cn),在“通知公告栏”内查询。

 三、项目管理与监督

    1、县级农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厅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2、项目实施过程中,省、市两级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掌握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挤占、截留专项资金的部门或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2015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  项目安排总体思路

地理标志特色农产品是特定地域、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决定的特色产品,是传统农业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地域生态优势品牌。开发和培育地理标志特色农产品对于培养地方主导产业,打造区域精品品牌,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产品的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以及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意义重大。根据国家农业部颁发《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2007年第11号部长令),以登记和保护我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为基础,以扶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以及技术支撑单位为重点,做大做强地域品牌农产品产业,推动特色农业和农业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二、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一)项目实施区域

1、符合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的地理标志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

2、已经申领或正在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的单位所在县。

(二)项目实施主体

1、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和使用标志进行产品开发的单位;

2、已申报或已走入申报程序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单位。

(三)项目实施条件

1、已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的单位要有完善的生产记录、档案制度、管理规定等;加工和使用标志进行产品开展的单位要有相关资质,发展潜力大,年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达到10万枚以上;

2、申报的地理标志特色农产品产品,必须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人文历史、地域特色、开发潜力、保护价值,必须在农业部颁布的《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目录》范围;

3、当地县政府和农业部门重视,基础条件和技术条件较好,有明确的产业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已经建立适合本地本行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或有计划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单位;

4、坚持扶优扶强、重点安排,不搞平衡。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支持环节

(一)实施内容及支持环节

1、扶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单位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产品开发、标志使用推广及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

2、扶持有关县向国家农业部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且产品必须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布的《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目录》范围;

3、扶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获证单位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监督管理。

(二)补助标准及投资规模

1、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并规范使用标志,并且已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并2014年度未安排系统相关项目的单位,每个单位补助5万元;

2、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并规范使用标志,并且已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并2014年度已安排系统相关项目的单位,每个单位补助3万元;

3、、已申报或已走入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报程序的单位,每个单位补助1万元。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2

 

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服务体系建设

(地理标志农产品体系建设)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服务体系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体系建设)经费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农业厅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项目资金是省财政用于支持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服务体系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体系建设)项目经费。

第三条  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和我省农业政策,保证合理安排、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公正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  资金管理职责:省名优产品开发中心负责项目监管,并会同农业厅财务处上报和下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各市县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管理;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农业厅财务处负责项目审核、监督、验收。

第五条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地理标志特色农产品体系建设。

1、申报的地理标志特色农产品,必须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人文历史、地域特色、开发潜力、登记保护价值,必须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布的《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目录》范围之内。

2、当地县政府和农业部门重视,基础条件和技术条件较好,有明确的产业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已经建立适合本地本行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或有计划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单位。

3、坚持扶优扶强、重点安排,不搞平衡。

第六条  项目资金下达后市级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市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筛选,择优选择,原则上每个县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单位。市级主管部门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将项目实施单位汇总后报送省名优产品开发中心备案。

第七条  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批、使用,管钱、管账相分离的内部监督控制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建立违规违纪追究制度,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建立项目资金管理档案,并由专人负责。

第九条  密切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工作,对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暂停报账外,依据国家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虚报冒领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严重滞留项目资金;配套资金不足;账务处理混乱;审计和检查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等。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名优产品开发中心负责解释。

 

                                                    山西省名优产品开发中心

                                                           2015年3月7日    

附件3


2015年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格式




封面(请不要用塑料封皮装订):


2015×××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责任人


项目编制人


联系人及电话


编制时间


正文:


一.项目摘要(以表式填列,格式附后)


二.立项依据 包括:项目的立项理由;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可行性。


三.项目方案设计

 1、项目目标:说明实施该项目要达到的目标,可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表达。


2、项目实施地点及规模: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实施规模。


3、技术措施:明确实施该项目所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


4、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计划。编制的具体内容包括:


    (1)支持环节及资金补助标准。要明确实施措施中具体支持的关键环节和补助标准、单位工程量补助定额及补助依据。同类型的项目补助标准要一致。


    (2)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内容要客观、具体、详细、量化。要详细列项估算,明确仪器、设备、材料等生产资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价格、产地等。非生产性设施建设,如办公、生活等和流动资金不能列支。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省级、地方资金安排具体数额。市、县资金分配额要明确(市、县配套资金除个别项目外原则上不作硬性要求)。


四.组织及管理措施。


   五.项目效益评价:即项目实施后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从促进当地区域产业发展、带动项目区农民增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生态环境改善、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分析。


 




一、项目摘要(表式)

1.项目名称

 

2.项目申报单位

 

3.项目负责人

 

4.联系人及电话

 

5.立项依据

 

6.项目目标

 

7.实施地点及规模

 

8  投资计划与补助标准

(1)支持环节

 

(2)补助标准

 

(3)总投资及主要支出内容(万元)

 

9  项目效益评价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注:此表为项目实施方案的汇总摘要表,文字要简单明了,用excel软件录入

 

2015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的xxxx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格式)

 

 

 

 

资金单位:万元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地点

 

实施规模

 

省投资数额

 

省投资详细支出用途

 

支出项目

规模(数量)

金额

备注

(一)

新品种、新材料等生产资料引进、购置

 

 

注明生产资料单价、型号、规格、产地等

1

 

 

 

 

2

 

 

 

 

(二)

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推广费用

 

 

 

1

 

 

 

 

2

 

 

 

 

(三)

生产设施建设

 

 

 

1

 

 

 

 

2

 

 

 

 

(四)

仪器设备购置

 

 

注明仪器设备单价、型号、规格、产地等

1

 

 

 

 

2

 

 

 

 

(五)

化验、检验、监测费用

 

 

 

1

 

 

 

 

2

 

 

 

 

(六)

业务工作经费

 

 

 

1

 

 

 

 

2

 

 

 

 

(七)

其他费用

 

 

 

1

 

 

 

 

2

 

 

 

 

实施年限

 

此表由项目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有选择的填列支出项目,用excel软件录入,装订在实施方案的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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