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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6年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以奖促治项目接受第三方绩效评价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 【字体:

1月11日---12日,省农业厅聘请山西省诚泽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我市2016年度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以奖促治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015年底,我市将省农业厅、财政厅安排的2016年美丽宜居示范村以奖促治项目资金1080万元以市农财发[2015]246号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以奖促治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下达各县(区、市),其中:安排综合奖补500万元用于全市1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平均每个奖补50万元;安排专项奖补430万元用于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规划编制50万元、采煤沉陷治理搬入乡镇规划修编30万元、农村公共浴室100万元、农村改厕130万元畜禽粪污治理120万元等5个方面;安排150万元用于县级对项目组织培训、召开现场会、项目管理等。

各县(区、市)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山西省美丽宜居示范村三级联创活动方案》(晋政办发[2015]18号)、《山西省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指导意见》(晋农居办发[2014]2号《山西省美丽宜居示范村以奖促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创建,推进以奖促治,做好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绩效评价组重点抽查我市左权麻田镇郭家峪村、和顺县横岭镇官庄村的项目实施情况,在认真检查项目立项、方案评审、工程施工、资金报账以及报账票据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个项目都深入工程现场,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详细察看了项目的实施情况,并对项目实施后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进行了问卷调查。

    评价组对我市2016年度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以奖促治项目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项目的实施组织机构健全、实施工程严格、资金管理规范、资料归档及时,有力促进了当地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同时,评价组还对工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特别是对项目完工率低、资金未报账、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也为我市项目的实施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今后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实施向优质工程迈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