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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晋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形象巩固年行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榆社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全面巩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2023年决定在全市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形象巩固年行动,现制订如下方案,各县(区、市)要抓好落实。 

一、工作思路 

2023年全市农业技法工作将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形象巩固年”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县级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改革,大力实施农业执法10大专项行动,全面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互动,大力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形象巩固年”创建,大力推动县级农业执法改革再深化,确保农业执法队伍在编、在岗、有执法证的人员稳定保持在6人以上,执法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对涉农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案件数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积极推动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力争县级创建1-2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或示范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改革

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自查和跨县交叉互评工作,围绕机构“三定”、人员划转、执法办案、装备配备、执法着装、培训练兵等方面进行“六查”,要查缺补漏,补短板、强弱项,做好改革的“最后一公里”。要将深化改革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确保农业执法队伍在编、在岗、有执法证的人员稳定保持在6人以上,执法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案件数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大力实施农业执法10大专项行动

要强化执法队伍依法办案主业意识,结合农业生产的时效性和季节性,紧盯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渔政亮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畜禽屠宰、畜禽养殖、农机、动物诊疗、农资生产企业执法10大专项行动,着力实现执法领域“扩面”、办案数量“增量”、办案质量“提标”。

(三)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一是加强执法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要制定《晋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办法》,成立协作配合工作领导组,不断促进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检验检测等机构的协调配合。二是畅通违法线索移交渠道。对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管理、行政检查、日常监管、技术推广过程中发现的涉农违法违规线索,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查办。对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提供咨询意见、技术鉴定的,提交《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协作通知书》,取得业务主管部门支持。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等通报制度,相关业务部门与综合执法事项相关的行业管理信息(含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责令整改、质量抽检等)、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资料要及时通报(抄报)执法部门,便于在执法中贯彻落实。执法支队在开展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等工作后,要及时将与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的信息、案件进行书面通报。四是加大联合检查力度。紧紧围绕种业安全、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从而实现资源的全面整合,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推进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全面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一是开展全覆盖式轮训。按照《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2021-2023年)》要求,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远程教育、军事化训练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重点围绕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体能与应急等四个模块开展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确保对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1次全覆盖培训。二是开展全市农业执法大比武活动。比武活动要重点从行政执法理论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现场办案两个环节进行,通过行政执法理论知识考试,检验了执法人员对公共法律常识、专业法律知识、农业行政执法程序的掌握程度;通过行政执法现场办案,考验了执法人员解决实际执法问题的能力以及调查取证、执法文书制作等执法技能,全面展示晋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精湛的执法技能和优异作风风采。三是开展全市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要召开全市执法案卷评查会议,抽调全市农业系统业务骨干成立全市案卷评查组,按照 “一县三卷”报送案卷,重点从执法主体、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对参评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评出的优秀案卷向全省、全国报送,全面提高全市案卷制作质量。四是开展“执法标兵”评选活动。通过比案件办理质量、比执法行为规范、比法律知识等方式,评选出执法标兵,有计划地培养、推选一批执法能手、办案高手,在全市范围营造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实现全市农业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整体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形象巩固年行动是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双提高的一个主要平台,各县(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强化队长责任意识,主动履职担当,明确目标思路、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将形象巩固年行动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是农业农村部门强生产、稳秩序、保安全的重要力量,要坚持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形象巩固作为“一把手”工程,将形象巩固行动的目标和内容渗透到本地区本部门深化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强化执法办案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压实责任,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常抓不懈。

(三)做好宣传总结。各县(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拓展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创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和执法模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做好形象巩固年的宣传报道,及时梳理总结活动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和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