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顺县2022年李阳镇等五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农农管发〔2022〕114号
和顺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安排的通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2〕31号)文件要求,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对和顺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对和顺县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和顺县2022年李阳镇等五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具体项目的开发任务、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详见附件。
二、项目批复后,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如确需调整或终止,需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田建设项目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农建发〔2020〕11号)文件执行。
三、项目批复后,要尽快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等工作, 尽快开工建设。
四、农田建设项目执行定期调度和统计调查制度,要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项目管理,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建设进度,定期报送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附件: 1.2022年和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情况表(1).xls
2.和顺县2022年李阳镇等五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和投资核定表(1).xlsx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