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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精神,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农质监发〔2022〕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提出的要把发展特优产业作为稳产保供的根本出路。做实做强全产业链,精心布局,做大规模,强化带动。做优做大市场主体,打造知名品牌,为推动晋中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方式

示范基地采取“基地单位+技术单位+主管单位”联合创建模式,原则上由基地单位牵头申报。基地单位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协会和联盟、科研推广机构等;技术单位为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示范推广能力的有关科研和推广单位;主管单位为基地单位所在市、县级政府或相关部门。鼓励在政府统筹指导下,全产业链各环节具有优势的多家主体联合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

2.选择1个产业基础好的主导产品进行申报。原则上,种植规模不低于3000亩,畜禽养殖不低于3万头猪当量,水产养殖面积不低于1000亩。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3.申报基地产业布局合理,覆盖产加销全链条,总产

值5000万元以上,一产比例不低于40%。

4.申报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主体及其产品纳入相关追溯平台管理,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已获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相关证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5.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和技术团队,基地示范带动力强,促进小农户按标生产。

优先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脱贫县的有关主体,以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申报。

四、申报流程

示范基地采取“先创建、后认定、再推广”的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在省级申报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基地创建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示范基地创建主体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号)要求制定创建方案。

五、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创建方案、示范基地指标自评表(根据农业农村部文件中的附件3要求,各基地自评,县农

业农村部门把关),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后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和要求严格把关,审查复核后推荐至市农业农村局。

基地申报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局正式行文,与8月15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监管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

联系人:张 琦 赵书捷

电 话:0354-3039130 邮 箱:jznyaqjg@163.com


附件: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9日

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统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有关部署,依据第三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统一纳入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等重要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农业生产“三品一标”为路径,以农产品“三品一标”为导向,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聚焦优势产业产区,高标准创建一批示范基地,创新全产业链标准化模式和协同推进机制,加快培育按标生产主体,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十四五”末,在全国创建300个左右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打造标准化引领农产品质量效益竞争力提升的发展典型和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的示范样板。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以产品为主线,以强化全程质量控制、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融合发展为目标,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标准梳理、比对分析和跟踪评价。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加快产地环境、品种种质、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着力构建布局合理、指标科学、协调配套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二)提升基地按标生产能力。建立健全基地标准化制度体系和实施激励机制。支持基地开展生产、加工、储运、保鲜等环节设施设备标准化改造,改善标准化生产条件。推行绿色生产技术和生态循环模式,制定与技术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编制简明易懂的模式图、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建立标准化专家队伍,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推动标准规程“进企入户”。构建产加销一体的全链条生产经营模式,提升各环节数字化、标准化水平。

(三)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加强产地环境和投入品使用管理。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农事操作和种养殖用药记录档案,建立基地内检员队伍,落实自控自检要求,规范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推行质量追溯和信用管理,推动建立信息化质量控制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基地日常巡查检查,鼓励基地设立标牌,明示种养品种、地域范围、技术模式、责任主体等内容,推动质量安全情况公示上墙。

(四)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等农产品为重点,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建立农产品营养品质指标体系,开展特征品质指标检测与评价,推动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加强农批、商超、电商、餐饮、集采等单位与基地对接,培育专业化市场,建立健全优质优价机制。

(五)提升辐射带动作用和综合效益。支持基地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带动区域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升级。开展专业化全程化生产技术服务,将小农户纳入标准化生产体系,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标准化领军主体,促进标准与产业、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提升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三、组织管理

示范基地采取“先创建、后认定、再推广”形式,在各省份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创建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择优认定并授牌一批示范基地,在全国示范推广。

(一)创建主体

示范基地采取“基地单位+技术单位+主管单位”联合创建模式,原则上由基地单位牵头申报。基地单位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协会和联盟、科研推广机构等;技术单位为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示范推广能力的有关科研和推广单位;主管单位为基地单位所在市、县级政府或相关部门。鼓励在政府统筹指导下,全产业链各环节具有优势的多家主体联合申报。申报基本要求如下。

一是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二是应选择1个产业基础好的主导产品进行申报。原则上,种植规模不低于5000亩,畜禽养殖不低于5万头猪当量,水产养殖面积不低于3000亩。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可以适当放宽条件。三是申报基地产业布局合理,覆盖产加销全链条,总产值8000万以上,一产比例不低于40%。四是申报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主体及其产品纳入相关追溯平台管理,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已获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相关证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五是已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和技术团队,基地示范带动力强,促进小农户按标生产。

优先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脱贫县的有关主体,以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申报。

(二)创建步骤

主体申请,县市审核。示范基地创建主体参照《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技术导则》及有关建设指南,制定示范基地创建方案。申报材料应包括申请表(附件1)、创建方案(附件2)及有关佐证材料。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后,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

组织创建,省级推荐。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参照考核评价指标表(附件3)组织遴选确定本省份示范基地创建名单,完善实施方案后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备案。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实际,组织相关主体开展创建。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根据农业农村部下达的示范基地推荐指标,择优推荐国家级示范基地。

专家评审,部级认定。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会同相关行业主管司局,组织专家对各省份推荐的示范基地进行评审,拟定示范基地建议名单。经农业农村部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并授牌(牌匾样式见附件4)。

2022年,农业农村部将启动第一批示范基地遴选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另行下发。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省级报备文件、示范基地创建名单及实施方案。

(三)监督管理

示范基地由农业农村部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不定期组织抽查检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示范基地日常管理,定期向农业农村部报送示范基地进展情况。经认定的示范基地应在显著位置标明示范基地标识,明确责任。实施动态管理,对于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符合相关考核要求或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经审定由农业农村部公示撤销其“示范基地”授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负责组织实施示范基地创建,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示范基地创建,制定工作方案,严格创建标准和申报程序,做好基地推荐和动态管理。申报创建基地所在地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创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技术指导。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开展示范基地创建的技术指导,编制有关示范基地建设指南。各示范基地要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所合作,组建标准化专家组,做好标准综合体及配套宣贯材料编制和实施应用。各农业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对相关示范基地标准体系构建的指导。

(三)强化政策扶持。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支持基地建设,鼓励将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等与示范创建工作统筹实施。支持示范创建的相关标准立项及相关质量认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企业标准“领跑者”。

(四)强化总结宣传。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凝练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打造一批统筹推进两个“三品一标”发展典型。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成效和典型经验,助力示范基地扩大影响,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示范基地申请表

2.示范基地创建方案(参考模板)

3.示范基地考核评价指标表

4.示范基地牌匾样式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

示范基地申请表

 

一、基本情况

牵头单位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基地概况(300字)

简要介绍基地主导产业、生产规模、质量水平、产品认证、科技支撑等基本情况,以及基地标准化生产有关工作基础。

 

 

 

 

 

 

 

 

 

 

 

 

 

 

 

 

 

 

 

 

 

 

 

 

 

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四、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五、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    产品

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

创建方案(参考模板)

 

 

 

 

基地单位:


技术单位:


主管单位:


 

 

 

 

 

 

申报牵头单位:                   (盖章)

2022年  月  日


一、发展现状

介绍申报主体总体情况。概述申报主体主导产业、生产规模、质量水平、产品认证、科技支撑等基本情况。

二、创建条件

结合通知要求的申报条件,分析申报主体开展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的优势条件及短板弱项。

三、建设方案

(一)思路目标。提出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思路、发展目标以及预期效益等。

(二)技术路线及实施内容。围绕项目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标准梳理和体系构建、标准综合体编制、标准综合体实施、建立按标生产档案、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建立质量监管体系、培育按标生产主体等具体实施内容。

(三)实施布局。提出产品全链条生产关键环节生产基地的总体布局,实现产加销标准上下游衔接、一体化实施。

(四)资金筹措。合理测算主要建设内容所需资金投入,并明确资金来源。鼓励地方政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五)进度安排。明确各项建设内容的时间进度安排(原则上创建周期不超过3年)。

(六)组织保障。提出组织机制、科技支撑、资金保障、宣传引导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举措。

 


附件3

示范基地考核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现代农业模式先进(20分)

1. 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4

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产业化水平高,技术、模式、业态等方面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2. 生产模式高效

4

资源利用率、单位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较高

3. 区域影响力大

4

拥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区域产业规模8000万元以上,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较高

4. 农业生产绿色转型

4

产地环境质量较好,农业资源保护利用,推广绿色农业生产方式

5. 数字化水平高

4

生产、加工、销售、物流等各环节信息化水平高

全产业链整体推进(15分)

6. 产业链条齐全

5

产业链条涵盖现代种业、产地环境、种养殖、采收(屠宰、捕捞)、加工、贮运、冷链物流、品牌营销等重点环节

7. 标准体系完备

3

建成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8. 集成标准综合体

4

集成编制特色鲜明、先进适用、操作性强的标准综合体

9. 保障机制有效

3

建立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相关激励保障机制

标准化实施高效

(35分)

10. 制定内部标准化制度体系

8

基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化制度体系和实施机制

11. 标准简明化应用

8

编制并推广使用标准宣贯材料、简便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和风险防控手册

12. 基层标准推广队伍构建

6

组建标准化专家服务队伍,定期开展标准综合体技术培训

13. 协同推进机制建立

4

构建政、产、学、研标准化协同推进机制

14. 标准评价机制健全

5

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程度较高,标准化培训覆盖面较广

15. 标准宣贯有力

4

利用媒体或现场会等方式广泛开展标准宣贯

产品质量优良

(20分)

16. 生产记录档案完善

3

生产主体按照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建立生产记录档案

17. 提升特色品质

3

开展产品特色品质监测和评价

18. 实施产品质量追溯

3

建立质量追溯体系,档案记录完备

19. 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

3

相关产品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行带证上市

20. 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

3

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良好农业规范等农产品质量认证,培育特色鲜明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21. 实施网格化管理

2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日常巡查检查

22. 信用制度建设

3

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制度和档案

综合效益显著

(10分)

23. 经济效益提升

3

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年销售额增长比例较高

24. 社会效益显著

4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农户标准化生产、农民增收以及培育多个规模生产经营主体

25. 生态效益突显

3

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其他

加分项

10

1.政府、生产经营主体配套经费投入数量比例较高

2.纳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评或列入政府工作报告

3. 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评为省部级以上优秀典型,或建设典型经验在省级及以上会议、官方媒体等宣传介绍

4. 被列入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项目

5. 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

减分项

10

在年度内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发现不合格的,一个扣5分,最多扣10分。

一票否决项


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相关负面舆情引发社会强烈反应,一票否决。

注:各省组织评审时,可根据各省情况对此表进行细化。鼓励各省针对不同的主体分类制定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