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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2018年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2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监管发20181)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活动实效,促进全市农业项目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特制订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农业项目管理单位为主体,以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细化监管为抓手,突出创新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以项目资金高效、安全为目标,开展“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明确主体,明晰责任,完善体系,措施有效,素质提升,陈旧项目基本了结,活动成效显著。

主要任务一是建立项目台账,明确监管主体。切块分配到县农业项目资金,县级农业、农经主管部门分别是对应农业项目监管工作的主体,市农委业务主管机构要指导各县农业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级组织实施的农业项目,市农委是项目监管的主体,市农委有关业务主管机构是项目监管的责任单位。对已经批复未验收的项目都要澄清底子,明确责任。二是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大数据、网络监管等手段创新监管机制;在认真总结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农业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在项目监管年活动中要落实有关制度,并不断完善,形成对项目的过程监管。进一步完善《晋中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晋中市农业项目咨询评审专家库使用管理办法》。各县(区、市)农委以及市农委所属有关中心、科、站要根据实际,制定方案,完善相关制度,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修订完善农业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农业项目监督管理内控制度。针对农业项目资金量小,涉及范围广的特点,积极探索领导包片管理、项目责任到人等模式。三是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对全市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包括现代农业示范区及“一县一业”基地县示范园区、定点扶贫、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土肥、植保、科教、环保、种子、质检、土地仲裁等类项目由计划、财务科总体协调,各业务科室、各县(区、市)农委配合进行梳理,并建立台账制度。基建项目的工程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等进行逐个对接核实,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基建类项目包括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定点扶贫项目责任单位为计划科,其他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植保工程、体系建设及财政支农类等项目,计划科、财务科总体协调,责任单位有关业务科室。对去年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回头看”,下大力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十二五”期间下达投资计划、目前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逐个分析原因,提出推进建设的意见,制定项目扫尾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进度,因慢作为、不作为导致项目滞后的要进行问责。四是认真总结,发现典型。县(区、市)农委和市农委有关中心、科、站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本辖区、本部门农业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中要善于培育和发现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典型项目和优秀案例。2016-2017年中央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项目要按照农业部“一个办法四个规定”规范建设程序,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项目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改正。在监管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和培育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典型项目和优秀案例,召开项目监管现场会,以典型项目展示规范化管理的样板,引领监管工作提升。五是全力准备,接受抽检。县(区、市)农委和市农委有关中心、科、站要高度重视农业部、省农业厅对我市农业建设项目的抽查工作,认真准备,严格要求,规范建设,杜绝违规,高标准完成农业部、省农业厅的抽检任务,并取得好成绩。

三、活动步骤

此次活动自20184月开始至12月结束,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419-430)

市农委成立“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领导组,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各县(区、市)农委要认真安排本辖区“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5-10)

15-7月份。各县(区、市)农委进行项目排查,建立项目台账,明确责任。要求每一类和每一个农业项目都要有市、县明确的监管主体和责任人。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农业项目管理制度和办法。市农委有关中心、科、站按照各自职责,对所属行业项目进行梳理、排查,明确行业责任主体,确定联络人,并对修订完善市农委项目监管办法提出意见、建议。

市农委在各县(区、市)农委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各县(区、市)开展互查活动,并将互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

27-8月份。市级由农委机关党委牵头组成项目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并全力配合省厅纪检组对我市农业项目的监督检查。

38月份。围绕监管内容管理方法、职责区分等重点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市农业项目监管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提升人员监管意识和履职能力。

49月份。在自下而上推荐选拔的基础上,选择在全市范围内有影响、能复制、可推广的监管工作优秀的农业项目,向省厅推荐。推荐程序:县(区、市)农业部门推荐,市农委相关中心、科、站审核,报市农委农业项目监管规划提升年活动领导组审定。

59-10月份做好农业部、省农业厅对我市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凡农业部、省农业厅抽查的项目,县级自查率要达到100%,市级检查率不低于50%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阶段(11-12)

全市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进行自下而上的工作总结。

四、组织领导

市农委成立“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领导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长:赵向平 市农委主任

副组长:王所文 市农委副主任

赵希龙 市农委副主任

郭侠军 市农经中心主任

任巧萍 市果树中心主任

曹建明 市蔬菜中心主任

      员:景云飞 市农委计划科负责人

            赵卫红 市农委财务科负责人

      张皆兵 市农委产业扶贫办负责人

刘晓峰 市农委人居科科长

薛立兵 市农委市场科科长

武素强 市农委农村科负责人

李明远 市农委科教科科长

      田永林 市农委种植业科负责人

王小玲 市农委监管科负责人

王国华 市农委加工科负责人

宋爱萍 市农委外经科负责人

            范福明 市农委环保站负责人

郑国宏 市农委质检中心负责人

            何振强 市农委土肥站站长

李云昌 市农委种子站站长

            安永帅 市农委植保站站长

屈志敏 市农委资源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景云飞兼任主任,赵卫红兼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全市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县(区、市)农委要成立“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领导组,负责活动的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是加强农业项目管理,规范农业项目监督的重要举措。县(区、市)农委以及市农委所属有关中心、科、站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有力推动活动的开展和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属相关中心、科、站要具体负责,并确定一名联络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真查真改,严肃问责。县(区、市)农委要按照活动要求,对所承担的项目逐项落实任务、夯实责任。市农委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按照农业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逐级检查项目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将“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实事求是查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真查真改。对检查出的问题,需整改的限期整改,违规违纪需要问责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县(区、市)农委要加大对农业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灵活多样的方式,认真做好新法规、新制度、新业务的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与业务素质,使之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确保“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圆满成功

()上下协调,合力推进。县(区、市)农委和市农委有关中心、科、站要及时向市“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反馈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总结推广各项目监管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合理化的工作建议,使全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健全长效机制,落实有关措施,规范项目建设,提升农业项目的规范化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