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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基建项目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3 浏览次数: 【字体:

有关中心、科、站:

根据关于印发<晋中市“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计划发〔201890有关部署委有关中心、科、站要全面开展各自分工负责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农业基本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及时竣工验收。现将有关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20187-8月,委有关中心、科、站各自分工负责的所有应验未验的陈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在建设期限内正在建设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检查率达到100%

二、检查内容

1.批复执行情况。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时限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变更是否履行相关手续;

2.工程建设情况。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工程进度情况、工程质量验收情况、仪器设备采购情况;

3.实施管理情况。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情况;

4.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中央资金、配套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以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5.拖欠民工工资情况。项目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6.安全措施及执行情况项目是否制定安全保障制度措施,执行是否到位

7.档案资料情况。项目档案完整性和规范性情况;

8.存在问题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拟采取的相应整改措施,其中已统筹的项目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交回资金统筹凭证

、工作要求

委有关中心、科、站负责人应当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实施现场,对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填写项目检查记录表(附件2在检查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形成检查报告,同时要选出全市范围内有影响、能复制、可推广的典型项目和优秀案例,报市农委计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