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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园(店)及追溯试点建设进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农监管发〔2018150号


各县(区、市)农委: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园(店)及追溯试点建设是2018年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也是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及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根据目前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园(店)及追溯试点建设进度情况,为确保年底按期完成任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县(市、区)抓紧落实:

一、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园(店)建设进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园(店)建设作为2018年市政府的一项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共涉及到我市11个县(市、区),共计58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园(店)。其中太谷、祁县、寿阳每县6个、其余各县5个。自2016年7月15日《晋中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创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园、标准店的通知》(市农监管发〔2016〕132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市标准园(店)建设进度相对缓慢。2018年初,我委召开专项会议,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园(店)建设进行了专门部署安排,此项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各县(市、区)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考核创建单位,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园(店)建设进度。

二、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运行

全面完善系统功能,进一步拓展系统应用领域,加快推进各追溯试点的实际运行。我市已验收的蔬菜、水果、食用菌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共10个,其中昔阳3个、灵石3个、榆社2个、寿阳2个。各县要及时掌握并督促追溯试点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加快完善基础业务功能及操作流程,不断总结试点经验,探索追溯推进模式,逐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扩大实施范围,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作为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一项重要手段,各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运用现代二维码等信息技术,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政府为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将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信息、检验检测信息、产品质量及流向动态、农产品生产、用药、施肥、采收信息、部门监管等信息及时提供给消费者,便于农产品的可追溯,为下一步全面实施我市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奠定基础。

三、加快完成农产品质检中心(站)项目建设验收任务

目前,我市榆社、左权、灵石3县仍未进行农产品质检中心(站)项目验收,严重影响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构建。榆社、左权、灵石3县,要高度重视项目验收的紧迫性,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工作汇报,切实加快建设进度,完善项目资金落实和配套资金保障,加强工作协调,严格落实建设标准,务必于2018年底全部完成验收。

各县(区、市)请于7月15日前,将上述三项工作进度情况报市农委监管科,此后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情况进行填写上报。

联系人:李宇乐        联系电话:0354-3021183

邮箱地址:jznyaqjg@163.com

 

附件: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进度表(1).xls


 

 

                  晋中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