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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晋中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农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根据《2018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实际,制定了《2018年晋中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2018年晋中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晋中市农业委员会

                    20183月15

附件:

 

2018年晋中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农资市场进行督查检查,力争全年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100%,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100%,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促进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推进农资市场秩序好转,有力地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套牌、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尤其是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严格种子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深入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的行为

农药:坚决查处生产经营添加违禁药物、高毒农药及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改变剂型、扩大防治对象及使用范围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推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不规范的行为。

农产品:加大对“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的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假冒、伪造、超期及超范围使用“三品一标”包装标识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区域

热点区域:对近年来在省部级抽查中暴露出问题较多、新闻媒体曝光较多、投诉举报较多的部分地区开展集中整治,遏制假劣农资高发多发态势。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农资批发场所、展销会销售农资、乡村门店、流动商贩以及农资销售“忽悠团”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农资监管力度。

水果、蔬菜和中草药生产区域:重点打击水果、蔬菜、中草药使用有毒有害、禁限用农药以及添加隐性成分农药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互联网领域:重点打击电商平台电商企业经营高毒、禁限用农药互联网领域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任务

重点抓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加大生产源头监管。农业农村部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为契机,严格生产基地的监管。加强对种子生产区、“三品一标”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果菜等规模种植小区的农资监管;严格生产经营资格和市场准入。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审查;严格农资备案审查。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依法注销、撤销或吊销许可证。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农业生产实际,以春耕、夏播、秋冬种为重要节点,以粮食主产区、农资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为重点区域,以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运销大户和流动商贩为整治重点,突出种子、农药、肥料等为重点产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市场监管,出重拳,下重手,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

(三)切实强化检打联动。要加大对高风险农资农产品的监督抽检。以种子质量、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和添加违禁成分含量及含农业转基因成分种子的抽检为重点,将涉嫌农资产品纳入抽检范围,不断增加抽检品种和数量,拓展抽检覆盖面,实行检打联动。

(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3.15”期间,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效应,各县(区、市)要及时报送活动总结和影像资料。在“依法行政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以及新修订颁布后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打假护农的良好法治氛围。组织农业科研、技术推广、检验检测、执法监管等专家,举办技术讲座、开展现场咨询,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引导农民正确购买和科学使用农资。

(五)严厉查处大案要案。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严格程序,重拳出击,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对一些影响面广、涉案金额大的制假售假、侵权、非法添加的案件,可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涉嫌犯罪的,要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特别加强农产品案件的查处,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

(六)加快推进联合惩戒。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相互共享的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的信息资源,由省市县三级实行联合惩戒,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将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及“红黑名单”等信息向社会公布,逐步实现农业重点领域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全覆盖。

(七)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对农业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执法检查抽选事项、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及农资和农产品监督抽查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对一些不法行为或一些不法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八)推进执法监管信息化。要鼓励、支持建设本地农资监管平台、农产品追溯平台,完善网络执法办案平台和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农资经营主体信用采集、评价、监管体系,构建从生产到销售的监管数据链,实现农资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控制,责任可追究。

四、工作安排

(一)2-3月份,根据全国农资打假相关文件要求,安排部署2018年全农资打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启动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3月份,在“3.15”期间,继续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宣传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并对本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排查。

(三)3-6月份,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组织开展农业执法督查检查。举办市县农业执法人员培训。

(四)7月份,安排部署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制定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夏季农资打假工作。

(五)8月份,以“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为切入点,在当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全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

(六)9月份,全面启动“农资打假秋冬季”专项治理行动。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组织开展农业执法人员或农资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

(七)10月份,继续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

(八)11-12月份,开展执法工作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全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农委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尽快制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落实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责任制,保证农资执法监管、抽检和办案经费,保证执法工作必需的交通、通讯、计算机、照相机等设备,确保工作任务落到。

(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突出问题导向,建立案件线索通报、重大案件督办、跨区域案件协查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全程的农资打假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制定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准则和行为规范,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

(三)开展监督检查。要将各县(区、市)农委全年开展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执法检查、处罚案件办理、案件信息公开、执法信息及执法统计报送等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内容进行全面考核加强对自身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强化信息报送。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侵权假冒案件和农资打假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农资打假统计与信息报送,对农资打假中发现的好做法、好典型要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