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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支部,各中心、办、科、站: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一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的文章作出重要批示:“十种情况,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在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要力戒形式主义,以好的作风确保好的效果”。

12月25日,农委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各中心、办、科、站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我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市农人发2017272)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中心、办、科、站要迅速组织开展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严格执行我委《实施细则》切入点,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

二、认真自查自纠。认真对照总书记重要批示和新华社文章列出的10种“四风”新表现,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从日常工作、扶贫帮扶、大调研等一件件具体工作中从严从紧,查找各项工作中的“四风”突出问题,认真整改自纠。

三、坚持以上率下。党组成员要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自己摆进去,给全委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切实发挥“头雁效应”。

附件:习近平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中共晋中市农委机关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