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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农资打假“秋冬季促增产” 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农委:

为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按照《2017年晋中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秋冬季生产实际,市农委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促增产”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一、加强农药入境备案登记

近期发现有部分经销商因进货数量少不主动备案的事件有所抬头,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为净化我市农药市场凡入境农药不管数量多少,必须备案登记再行销售,各县备案许可部门要严格履职,细化设施蔬菜用药备案条件,要求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有效成分和含量文书。

二、加强农药的市场监管

入冬以来,连续低温寡照、雾霾天气不断,给设施蔬菜生产带来不利因素,进入治病管理高峰,各县(区、市)农委要把秋冬季用药检查作为重中之重,提高认识,狠抓落实,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的农资经营网点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是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和乡村农资经营门店,严格设施蔬菜烟剂使用的管控,对所有蔬菜使用烟剂品种、产地进行排查,标注含有禁限用成分的产品,未经备案登记的产品,一律地封存,先请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确认产品真实性,不提供者按假冒农药处理。严厉查处擅自生产销售禁限用农药、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和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行为。对发现的假劣农资重要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要深挖源头,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

农药使用行为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县(区、市)农委要根据当地病虫害发生特点,及时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用药指导目录,向农民推荐安全、高效、低毒、适用的农药品种,指导农民正确选用农药。要强化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三园”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用药行为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农药使用情况巡查,严格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发现违规使用者及时纠正,严重违规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安全合理用药。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农委要高度重视这次行动,明确目标,及时分解任务,依法履责,责任到人,确保这次行动顺利实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多法并用,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力量,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现场检查教育引导和依法打击相结合,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务求实效。

(二)加强培训,提高认识。要加强农药经营单位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农药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制度;要加强对农药使用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农药包装标签、生产许可证等识假辨假和安全用药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发放宣传和技术指导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三)注重资料记录整理和信息报送。在排查工作中,完整的记录各项数据和排查事项,对资料信息加以分析总结,善于抓典型,宣传典型,工作信息要按程序、质量及时报送,对工作亮点要在信息上充分体现。

(四)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完善部门联合检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诚信管理机制,坚持以监管促发展,不断健全农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晋中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