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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2 浏览次数: 【字体:

局机关各党支部,各中心、队、科、站、办:

2021年春节将至,为精准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机关政治生态和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在春节假期非必要不出行、不流动、不聚集、不返乡、不出境、不跨省。任何个人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个人要提高防范意识,积极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和消毒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要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主动就诊。

二、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春节是深化作风建设、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节点。一是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各党支部,各中心、队、科、站、办要坚守职责定位,保持战略定力和工作韧劲,把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早安排、早部署。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四风”问题作为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清扫思想之尘、行为之垢。要通过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2021年春节期间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教育提醒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要求,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二是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各党支部、各中心、队、科、站、办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严防各类“节日腐败”发生。一是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二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三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四是严禁到企业吃拿卡要;五是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亲友向单位、个人摊派物品或为亲友谋取私利;六是严禁公款宴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七是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和公车私学;八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九是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十是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统筹抓好农业生产各项工作。各中心、队、科、站、办要紧盯新冠肺炎疫情和灾害性天气影响,进一步做好防寒防灾准备,切实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要及早谋划、提前部署、全面动员,做好春季生产各项工作。要强化产销衔接,及时疏通运输物流堵点,加强生产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适时做好储备调节,保障春节期间重要农副产品供应,确保不断档、不脱销。要强化对沼气、农药、农药设施、涉氨制冷果蔬贮藏库、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产品加工合作社、农药机械、畜牧兽医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和紧急信息报送制度,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值班交接工作,确保值班人员不缺岗。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保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市委值班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应急值守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一旦发现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的情况,将视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