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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5-01-2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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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晋中市农业农村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晋中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s://nyncj.sxjz.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政务中心,邮编:030600,电话0354-3022861,电子邮箱:jzsn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主动公开、高效便民”原则,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官方渠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责任,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科教与信息化科负责机关门户网站运作和维护以及微博的运营和管理,机关党委办负责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法规科对发布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各科室报送信息由专人负责,结合工作实际抓好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动态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归口管理、科站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制度保障。2024年12月我局印发了《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市农科信函[2024]109号),调整了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三是持续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具体负责政务网站管理、政务舆情工作;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务公报工作的人员参与“政务公开大讲堂”线上培训并顺利通过所有考试。参与了政府办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强化了政务公开人员的专业素养。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反复梳理公开事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四是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利用“5·15”政务公开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直播问政”等平台持续开展农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政策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专业性知识需要加强,各科室涉及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往往未经过专业性培训,在很多业务方面不能进行准确的判断;二是局网站公开政策、文件、信息不够及时;三是政策解读范围不好界定,解读方式单一、形式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派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员参与上级部门举办的政务信息及公开培训,带动全局业务能力提档升级。二是不断深化政策解读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确保解读到位,增强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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