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z-nw-2025-0003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6-1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处罚公示 |
晋农(种子)不罚〔2025〕8号
案件名称:榆次某蔬菜种子服务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未按规定备案案
案号:晋农(种子)不罚〔2025〕8号
2025年4月3日,晋中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榆次某蔬菜种子服务部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两个玉米种子不能提供备案资料,两个品种均已销售。执法人员下达了《晋中市农业农村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内完成经营种子的备案。2025年4月9日,执法人员再次依法对当事人经营部进行了执法检查,当事人经营的种子已在限期内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备案。依据山西省《农业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第2项“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行政处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1.首次违法;2.限期能按规定备案”的规定,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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