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nw-0001-0017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25 | 废止日期: | 2023-03-30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处罚公示 |
晋农(农药)罚〔2022〕6号
2022年3月24日,晋中市农业农村局接到晋中市12345政府热线“一号通”交办单:晋中开发区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农药。经立案查明,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共购进高效氧化乐果乳油农药200瓶,(规格15ml /瓶),销售价格2.9元/瓶,货值金额580元,已销售7瓶,违法所得20.3元,剩余193瓶未销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2022年5月24日,晋中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农药,没收违法所得20.3元,罚款55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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