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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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2018-00047 发布机构: 农委
生效日期: 2017-09-1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晋中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印发《晋中市农药行业安全生产 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农委,祁县果业中心,市农委各有关中心、科、站:

现将《晋中市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中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9月12

 

 

晋中市农药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农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晋中市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高度重视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把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任务目标转化为尽职尽责的意志、精心周密的组织、切实有效的措施和真抓实干的作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重大事故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事故苗头,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农药行业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农业委员会成立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长:赵向平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肖虎善   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

郭金平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员:任巧萍   市果树中心主任

        曹建明   市蔬菜中心主任

        田永林   市农业委员会种植业科科长

张丽国   市农委产业政策与法规科科长

安永帅   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站长

延啸鹏   市农业委员会执法支队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执法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延啸鹏兼任。主要负责了解掌握各县(区、市)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通报相关情况,并督促、推动各县(区、市)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序开展。

三、责任分工

市农委各有关中心、科、站按照各自职责牵头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各县(区、市)农委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全方位、全过程的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1、果树、药材农药安全使用的指导由市果树中心负责。

2、蔬菜、食用菌农药安全使用的指导由市蔬菜中心负责。

3、主要农作物农药安全使用的指导由市农委种植业科负责。

4、农药、农药器械的安全使用的培训、物资储备及许可证管理由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负责。

5、农药生产、经营的排查整治及案件查处由市农委执法支队负责。

四、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农药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药生产、经营企业、施药服务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检查企业和施药服务组织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是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否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同时,检查农药管理行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二)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高毒高风险农药经营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威胁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三)农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行业管理部门是否将安全生产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农药管理制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行政许可等行业管理中,落实到农药经营许可、市场监管及使用指导等各项业务工作中,生产经营场所及仓库是否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装防盗设施,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农药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情况,高毒高风险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情况,高毒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农药制假售假依法查处情况,农户储粮熏蒸磷化铝安全使用情况,农药与食品等其他商品混存混放安全隐患排查防范情况。

    五、工作安排

根据市农委统一部署,各县(区、市)农委从2017年8月至10月,集中三个月时间开展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各县(区、市)农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深入检查,严格要求,集中整治。各县(区、市)农委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认真检查和摸排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采用地毯式方式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检查要做到“严”字当头,不讲情面,紧盯隐患整改不放松,务求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各县(区、市)要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大检查工作。对事故多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领域要进行重点检查。

市农委在9月底前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实地督查。督察组要听取各县(区、市)对本行政区域内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进行询问和质疑、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档案、资料和实地生产、经营企业实际情况。检查经营企业比例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业总数的30%,并认真填写《农药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见附件2)。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察组人员分组安排(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农委要高度重视农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大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市)农委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利用多种渠道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纪处罚。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市)农委要对农药行业大检查的主要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并于9月底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市农委执法支队。

电话:3027960  3033565

邮箱:sxjznyzf@163.com

 

附件1: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察组人员及分工

附件2:农药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

附件1:

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督察组人员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长:郭金平

组员:张丽国  延啸鹏

检查地点:太谷县  祁县  寿阳县

第二组

组长:肖虎善

组员:田永林   安永帅

检查地点:平遥县  介休市  灵石县

第三组

组长:任巧萍

组员:果树中心(自定)

检查地点:榆次区  榆社县 左权县

第四组

组长:曹建明

组员:蔬菜中心(自定)

检查地点:昔阳县  和顺县

 

 

农药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负责人)


电话


是否具备

经营资质


农药产品“三证”是否齐全


安全生产
责任制落
实情况

是否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是否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五到位”


安全防范
制度措施
落实情况

是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制度


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生产经营场所及仓库是否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装防盗设施


专项
整治
情况

危险化学品农药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高毒高风险定点管理情况


高毒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情况


农户储粮熏蒸磷化铝安全使用情况


农药与食品等其他商品混放安全隐患排查防范情况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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