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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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2017-00514 发布机构: 农委
生效日期: 2017-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粮食直补工作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加强粮食直补工作的意见

 

紧紧依照省农业厅、财政厅晋农种植发(2012)8号《关于做好2012年粮食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市财政局一起督导各县开展好粮食直补工作,使惠农资金真正落在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明确作物种类

补贴作物种类为小麦、玉米、谷子、杂粮和薯类,其中薯类中的马铃薯单列。

二、认真核实面积

核实范围为农民实际种粮面积,除河滩地种植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中套种的粮食作物、国家明确退耕还林以及未经国家批准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的粮食作物外,均纳入核实范围。

三、严格核实方法和程序

1、核实方法

乡镇财政所提供上年种粮农户基本信息,作为村委会核实当年种粮农民种植面积和品种的基础资料,根据当年变动情况对其进行调整,新增农户基础信息重新制表进行统计。

2、核实程序

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核实直补面积。切实做好种粮农户申报工作,以村为单位登记造册,村委会签章确认后,在村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要留底备查。然后乡镇复查,县农委和县财政局抽查、审核、汇总、上报,抽查比例不少于5%。

3、时限要求

各县面积核实冬小麦5月底前完成,秋粮作物9月底前完成。市级农业部门10月底前将县级数字汇总上报省农业厅种植业处。

四、严格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要明确县、乡、村在粮食面积核实工作中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对虚报面积、扩大补贴作物范围、违反核实程序等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县两级农委、财政局分别设立监督电话,受理咨询和解答举报事项。监督电话为:市农委——3039121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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